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豫外专[2007]15号文件《关于组织人员参加2007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精神,2007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考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已审批的出国培训项目的人员。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及其《暂行实施细则》(国引办字[1990]59号),由各地区、各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的国外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三)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四)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参加国家审计英语(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七)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SS)、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学院(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八)根据外专发[1999]154号文件关于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BFT初级考试的规定,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必须参加BFT初级考试。
(九)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俄语四种,内容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试三个科目。考试对象中的(四)、(六)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考试对象中的(五)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日期定于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安排如下: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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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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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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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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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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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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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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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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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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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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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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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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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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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外语系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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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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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榜离
徐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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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7763116
67763117
6776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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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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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填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见附件),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考点。
考生每人交报名费200元、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参加考试的考试,请于2007年7月21日到郑州大学外语系BFT考试中心报到,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外事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