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教职工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经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等环节,拟确定考核等次优秀人选为李冬旭、刘雨,其他同志均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27-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3月3日前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371-6191232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2月27日
上一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1年度考核公示 下一条:关于启动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西班牙IE大学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