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通知》(教外【2012】249号)及我校国际合作办学工作需要,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孔子学院/课堂教师选拔、推荐、储备工作。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教师踊跃报名。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孔子学院/课堂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优先推荐)。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1)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
(2)至少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工作期限
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年至4年。
三、有关待遇
派出期间学校保留其原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职务晋升方面享受在校教师同等待遇。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见对外合作交流处主页)执行。
四、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所属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同时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和所属党总支印章,一式两份于5月28日18:00前交对外合作交流处办公室(南校区A座教学楼西配楼201室)。
2.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由对外合作交流处按照国家汉办要求组织后续有关工作。
对外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