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豫外专[2015]2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外[2015]515号)文件精神,2016年河南省出国(境)培训项目及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项目现开始申报,请相关单位抓紧时间,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通知》的基本要求,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战略需要为重点,围绕科技创新、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题性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项目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培训项目,增加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比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重点支持、严格控制、禁止组织的项目
(一)重点支持项目
1、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项目,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项目。
2、中国制造2025专项培训项目、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培训项目。
3、根据国家和我省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4、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学习关键技术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训项目。
5、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航空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民生保障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6、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二)控制项目
1、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培训规模。不组织党政干部综合管理类培训项目。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的党政类培训项目数量。
2、对于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关性的培训项目,如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等项目,由省外专局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实施。
(三)禁止组织项目
1、凡属国内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申报培训项目。不得申报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的一般性培训项目。
2、培训主题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无关的培训项目。
3、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培训项目,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的培训项目将纳入学校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办理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经费纳入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
2、严格控制参团人数,每团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参团人员年龄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境外培训时间,亚洲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可压缩至10天,欧美等其它国家可压缩至14天。综合管理类和一般性专业培训项目在境外培训地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城市。
3、提前做好出国(境)培训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中长期培训人员、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人员应通过BFT(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高级考试。短期出国(境)培训团组生活翻译应通过BFT中高级考试。
四、特别说明
1、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为单人项目,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所赴机构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须提供机构情况说明。原则上申请国家财政专项经费境外全额资助。
2、所有申请团队或个人10月24日前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报送培训项目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团队人员组成情况、申请人个人简历,拟出国研修内容及计划等。
联系人:黄祖兵 刘 晗
联系电话:0371-68252040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5年10月20日
转发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的通知(10月25日前报材料).doc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