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国际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国际化工作水平,助力加快建设高水平航空航天大学,学校决定开展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以及与国际化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
在国际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外事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提高学校国际化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的;
2.主动融入教育对外开放大局,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交流,为服务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3.在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力教育内涵式发展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5.在其他国际化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外事工作,精通业务、敢于担当,在国际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推荐对象原则上从事国际化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提高国际化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的;
2.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
3.在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其他国际化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要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意见。
四、评选程序
(一)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并加盖公章。
2.学校评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定。
(二)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2.单位评选:评选推荐工作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及标准等要求执行。
3.单位公示:评选推荐的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的《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进行审批,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并加盖公章。
5.学校评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资格和条件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定。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实证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lidongxu@zua.edu.cn(注明:单位+国际化工作先进推荐)。
联系人:李冬旭
电话:61912332
附件:1.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郑州航院国际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