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可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推荐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申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研修国别院校: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或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因目前尚未确定上述两国具体留学专题,申请时仅进行留学国别预报,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将根据留学专业及项目安排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进行调整。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期限:3个月。
4.研修内容:“综合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教务、科研、研究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三个,并按主题内容分期分批组班派出。
5.研修安排:研修主要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方式。项目人员将有机会听取有关高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观摩实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住宿一般由外方院校统一协助安排,如外方院校无法统一安排,则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6.选派规模:每校不超过3人。
7.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留学人员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照1:1配套方式共同负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行政管理岗优先,申请者为中层及以上(副处及以上)管理人员,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9年9月20日以后),不接受教师申请人申请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3.申请人外语应符合《201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外语要求。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应具备一定的语言交流基础,并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如CET4级或以上程度的资格证明)。如需外语培训,需按照《郑州航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外方院校,申报时暂不需提交外方邀请信。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9月22日至9月30日,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项目名称: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派出渠道: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提交申请后于9月26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材料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CET4级及以上资格证明);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1);
5、《单位推荐表》—(附件2)。
(二)、9月30日至10月10日,人事处组织相关单位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经学校院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申报人选。
(三)、10月11日至10月15日,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准备学校推荐公函等单位推荐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四、派出事宜
1.入选者于2015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后派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妥善考虑,合理安排时间,谨慎申报。入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随意放弃资格。
2.入选者出国前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相关申报详情见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附件1:
行管人员出国初选名单一览表.xls
附件2:
行管人员出国单位推荐表.doc
人事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