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
(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含地方创新子项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四)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五)其他国外合作项目及地区人才培养项目
(具体项目详情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4)
二、推荐人选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国家建设和我校发展服务;
3. 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
5. 身心健康;
6. 留学单位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著名大学/研究机构;
7.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具体选派要求。
(二)推荐人数
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及教学科研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人员,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内的教学单位推荐2人,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3人,专任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4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含2人)的单位须明确推荐顺序。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分批次的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各教学院部做好相关的教学安排,为教师参加外语培训及出国研修提供便利。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 国家公派出国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
2. 郑州航院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
(二)时间安排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12月25日前报送至东校区综合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岳婧雅OA邮箱。
联 系 人:岳婧雅
联系电话:0371-61912668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2月18日